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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教师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顶官网线路检测时间:2010-05-24点击:

    关于开展我校教师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湖北省岗位设置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武纺大[2010]5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日程安排,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我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符合学校各级教师岗位上岗条件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含公派外出进修、访问和脱产学习教师)。

    二、设置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批复方案、教师队伍现状和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设置我校首聘方案。我校首聘教师设岗数975人(含87名专职辅导员),其中教授106人,副教授318人,讲师415人。教授岗位的分级等上级部门通知后再行启动,本次聘用全部按教授四级入轨。副教授一级设岗不超过15%,副教授二级设岗不超过35%,其余副教授为副教授三级岗;讲师一级设岗不超过30%,讲师二级设岗不超过40%,其余讲师设为讲师三级岗;助教一级岗不超过50%,其余助教为助教二级岗。教师岗位低职高聘严格按任职条件评审。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岗位控制数见附件1。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武纺大[2010]53号),教师低职高聘条件见《武汉纺织大学高聘教师职务聘用条件》(附件2),岗位职责见《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岗位职责》(附件3),二级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订适合本单位的各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但聘用条件不能降低,可以更具体更明确。专职辅导员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由学工处负责制订。各二级教学单位及学工处将所制订的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报人事处备案,经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通过之后,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完成时间:11月5日。

    2.个人申请

    应聘现任职务基础岗(如现任副教授应聘副教授三级、现任讲师应聘讲师三级等)的教师,不用填写个人申请表,由学院(部)填写入岗汇总表。应聘现任职务高级岗(如现任副教授应聘副教授一级或二级、现任讲师应聘讲师一级或讲师二级等)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见附表4),申请高聘的教师只能申请高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岗,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师高聘申请表》(见附表5),并提供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专职辅导员将申请表交学工处。完成时间:11月9日。

    3.资格审查

    各单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审定的岗位数、聘用条件及申报人原岗位履职情况,对申报各级岗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辅导员的资格审查由学工处会同人事处负责。完成时间:11月12日。

    4.评审和推荐评审

    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各级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和评审,确定本单位教授四级、副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同时确定副教授一级和二级岗位的推荐名单并排序。副教授一级岗位的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副教授总人数的20%,副教授二级岗位的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副教授总人数的40%。学工处会同人事处负责组建思政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对专职辅导员各级岗位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和评审。完成时间:11月17日。

    5.公示

    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拟聘教师岗位名单和推荐评审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之后报人事处。完成时间:11月20日。

    6、教学科研审核

    人事处将副教授一级和二级岗位申报表交教务处和科技处,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分别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成果、科研论文、项目和成果等集中审核。完成时间:11月25日

    7、教师分组评审

    聘用委员会成立理工、社科两个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副教授一级和二级岗位人员进行分组评审并排序,同时对所有申请高聘教师的资格进行复核,并进行评议和评审。先评审副教授二级,凡申报副教授一级的教师都要先参加副教授二级的评审。完成时间:11月27日

    8、综合评审

    聘用委员会对拟聘任的副教授一级和二级岗位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聘任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完成时间:11月28日

    9、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校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发文并办理聘用手续。完成时间:12月15日。

    四、其他事宜

    1、本次申报岗位时,有关年限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2、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务处、科技处和研究生处的正副处长,可以同时选择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不占学校教师岗位数,只占学校管理岗位数。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并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目前担任行政职务的,由本人自愿选择岗位类别填报申请表。所申报的岗位不占学院(部)的岗位数,占学校的总岗位数。

    3、长期在专任教师岗位上工作但任职资格为其它系列的教师,可以申请转聘到教师系列相应基础岗或申请申请转岗到原任职资格所在系列岗位并参加分级聘用。

    4、2006年7月1日工改后至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回原单位参加教师岗位的分级聘用,聘用条件与程序与在职教师一致。

    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

    2010年11月

    武汉纺织大学教师首聘入岗汇总表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高聘教师职务聘用条件 2010-11-02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2010-11-02

    附件5:武汉纺织大学教师高聘申请表 (2010-11-02)

    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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